学校概况 浙江财经大学坐落在素有“人间天堂”美誉的浙江杭州,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法、理、工、艺、哲等多学科协调进步的财经类高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74年的浙江财政银行学校,1987年获准成立浙江财经学院,1991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与权,2025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与权,2025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要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25年更名为浙江财经大学,2025年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25年被列入浙江重点建设高校,2025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与单位。 学校现有下沙、文华、翠苑和长安4个校区,占地2300亩,总建筑面积57.06万平米(不包括下沙紫元生活区)。设置有17个学院,1个教学部,1个独立学院,4个研究院。具备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与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在校普通全日制学生19000余人(不含独立学院)。自建有诺贝尔经济学奖文献馆、孙冶方经济科学奖文献馆、政府管制文献馆、浙财文库、专业经典阅读文库5个特点库。 学校坚持把人才作为核心资源,不断提升师资队伍实力。在校教职工1700余人,专任教师1200余人,正高级职称180余人,副高级职称370余人,具备博士学位专任教师770余人。设有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国家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年轻人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教育部“新世纪出色人才支持计划”人选、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年轻人英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特级专家、省“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省“万人计划”年轻人拔尖人才、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人选等省级以上人才150余人。另聘有100余名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兼职教授。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确立了“应用型、复合型、革新型、创业型高素质人才”培养目的。持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以大类人才培养为方向,推行专业准入准出规范,突出学生培养路径的自主性,努力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好的规范保障,不断拓展、优化学生修读主专业和辅修专业的渠道。设有45个本科专业,其中2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学团队,4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7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63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部首届“全国出色教程奖”(高等教育类)教程,14部“面向21世纪课程教程”、“十一五”规划、“十二五”规划等国家级教程,70部省级重点教程、“十二五”出色教程、“十三五”新形态教程,15个省级以上校外实验、实践教育基地,10个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学校坚持把学科建设作为进步龙头,大力加大学科和学位点建设。拥有应用经济学、统计学等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理论经济学、法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城乡规划学等1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税务、会计、资产评估、审计、公共管理、金融、保险、工商管理、国际商务、法律、应用统计、汉语国际教育、翻译、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电子信息、工程管理、艺术等18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应用经济学为省优势特点学科,应用经济学、统计学等2个学科为省A类一流学科,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理论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等4个学科为省B类一流学科。 学校坚持把科研革新作为强校的道路,不断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拥有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2025协同革新中心2个,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1个,省新型高校智库3个,省习近平新年代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基地1个,省重点革新团队1个,省高校革新团队1个,省高校高水平革新团队3个。先后有4位教师的独著或合著成就获得孙冶方经济科学奖。近年来,学校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就奖113项,承担国家级科学研究项目437项、省部级科学研究项目1150余项,哲学社会科学类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数位居浙江属高校前列,海量研究成就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的要紧批示,为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拟定政策提供智商支持。与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事业单位深入拓展策略合作,大力加大政产学研协同革新,累计获得校友和社会捐赠1.8亿元。 学校坚持把开放办学作为桥梁纽带,不断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已与33个国家和区域的137所高校打造好的校际关系,拓展教师互派、学生互换、科研合作等国际交流,举办中加会计学本科教育项目、中美市场推广本科教育项目、中英金融学本科教育项目与中新应用金融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等4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留学生数目逐年上升,先后有70余个国家和区域的留学生来校学习。拥有浙江最早的ACCA、CGA考试中心,被认证为ACCA白金级认同教育机构。 浙江财经大学秉承“进德修业,与时偕行”的校训,践行“明德笃学,经邦济世,崇实革新,勇立潮头”的浙财精神,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培养了10万余名各级各类高素质人才,被誉为浙江财税干部的“黄埔军校”、会计师的摇篮、金融家的沃土、企业家的殿堂。学校正在大力推行“党建领校、水平立校、人才兴校、革新强校、文化荣校、校友名校”的进步策略,努力建设特点鲜明的一流财经大学。 1、培养目的 培养富有发展精神和学习力,学会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常识,通晓国际规则与地方经验,兼备较强政策剖析及实行能力的复合型、革新型人才。 2、基本学制 学术学位专业为3年,专业学位专业为2.5年,其中“金融”、“保险”、“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专业为3年。 3、招生专业介绍及招生名额 详见招生专业介绍。 4、考试报名条件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1.中国公民。 2.拥护中共的领导,品德好,遵纪守法。 3.考生学业水平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1、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考和互联网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需要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然录取资格无效。 (2)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职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职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考试报名。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职员。 在校研究生考试报名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赞同。 4.身体健康情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需要。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职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各项的需要。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职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职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职员。 (三)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实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职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需要。 (2)考试报名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考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能考试报名)。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职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需要。 (2)考试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考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与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职员可以考试报名)。 (四)我校招收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招生专业介绍仅限全日制专业硕士。 (五)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职员。 5、报名方法 (一)在线报名: 1.在线报名时间为2025年十月5日至十月25日,天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日期为202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天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考试报名需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地址与招生单位网上公告需要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在线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能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需要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管理软件知道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有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需要如实填写学习状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状况,尤其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考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状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严肃处置。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询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看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考生应按需要准确填写个人在线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不真实信息而导致不可以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需要: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在线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依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当地区考试报名组织状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地址员工,依据核验工作需要,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在线报名编号等,由报考地址员工进行核对。考试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所有考生均应付本人在线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规定缴纳考试报名费。 6.考生应按报考地址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有关电子信息。 (三)招生单位审察考生网上考试报名信息后,对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第三审察,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报名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6、初试 (一)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至25日(天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生应当在考试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用期间不能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地址:由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确定。 (四)科目:详见招生专业介绍。 7、复试 (一)时间、地址、科目、方法由我校确定,近三年我校复试分数线如下:
年度 | 复试分数线 |
2025年 | 税务357分,行政管理350分,资产评估347分,审计203分,金融硕士(金融学院)358分,宪法学与行政法学354分,国际法学354分,应用概率统计329分,其他国家A类线。 |
2025年 | 行政管理361分,会计学350分,审计220分,法律(非法学)342分,应用统计354分,其他国家A类线。 |
2025年 | 行政管理355分,社会保障369分,城市管理357分,会计学365分,资产评估376分,审计227分,管理科学与工程355分,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380分,翻译学382分,其他国家A类线。 |
(二)为全方位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择优录取,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实行差额复试,具体方法以学校研究生院网站2025年复试公告为准。 (三)复试环节各专业均需笔试一门专业课(详见招生专业介绍)。以同等学力资格考试报名的统考考生(MPA、MBA、MEM专业除外),在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详见招生专业介绍)。 8、体格检查 考生依据复试的公告,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9、录取 依据“德智体美全方位衡量、择优录取、保证水平、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10、收费及奖助政策 (一)收费政策
学习技巧 | 专业类别 | 怎么收费 |
全日制 |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 8000元/年 |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 10000元/年 |
非全日制 | MBA(工商管理硕士) | 全程收费10.8万元(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
MPA(公共管理硕士) | 全程收费5.6万元 |
MPAcc(会计硕士) | 全程收费8万元 |
MEM(工程管理硕士) | 全程收费6.5万元 |
学校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开辟“绿色通道”,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没办法按时缴纳学费的研究生,允许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二)奖助政策 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奖助对象为具备中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奖助主要内容包含:奖学金、助学金和荣誉称号三类。 1.国家奖学金 主要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出色、科学研究成就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综合素质优秀的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20000元/年。 2.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依据新生和高年级研究生的具体状况,确定相应的奖励标准。MBA、MPA、MPAcc、MEM等非全日制专业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方法由所在学院另行拟定并报学校备案。 3.专项奖学金 (1)励学奖励计划 主要用于奖励研究生获得高水平科研成就,在学科及革新创业竞赛、学位论文评选中获奖,考取博士研究生及赴国(境)外访学等状况,奖励标准与评定比率参照《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励学奖励计划管理方法》。 (2)社会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的具体名字、奖励额度、评审方法等由设奖单位和我校协商决定,成本由设奖单位承担。学校鼓励各学院积极争取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设立院级研究生社会奖学金。 4.国家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所有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根据基本学制年限发放。补助标准为:每年6000元,根据10个月、600元/月发放。 5.“三助一辅”职位助学金 学校设有“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和兼职辅导员)职位。新生入学后,可依据自己状况和职位需要,面试“三助一辅”职位,职位津贴根据实质工作量计发。 6.助学贷款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办理方法等以国家政策和主办银行的需要为准。学校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 7.困难补助 研究生困难补助包含特别困难补助和临时困难补助。特别困难补助每学年审定一次,分为两个等级,补助标准为一等2000元/人,二等1500元/人。临时困难补助单次低于5000元/人。 8.荣誉称号 研究生荣誉称号用于表彰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秀的研究生,包含三好研究生、出色研究生干部、出色毕业研究生等。研究生荣誉称号由学校发文并颁发证书,不发放奖金。 十1、就业 全日制硕士生毕业后,采取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法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可按政策予以推荐。 近年来,虽受疫情影响,我校硕士研究生第一次就业率仍稳定在95%以上,其中进入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占11.59%,进入金融机构的占29.12%,就业率和就业水平在省属高校中领先。从就业地区看,杭州就业毕业生占40%,其余毕业生就业地区分布于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山东、深圳等20多个省市,主要集中在省会城市。 十2、其它 (一)若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变化,按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实行。 (二)若学校有关政策有变化,按最新政策实行。 (三)现役军人考试报名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四)招收港、澳、台人士和外国来华留学硕士生的具体方法另订。 (五)我校不提供专业课参考书目及历年专业课试题的邮购。 十3、联系方法 (一)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方法 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10018 电话:0571-86754635,87557116 传真:0571-86754626 电子邮箱:yjs@zufe.edu.cn 网址:http://gs.zufe.edu.cn/ (二)各学院联系方法
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0571-) |
财政税务学院 | 朱老师 | 86735176 |
公共管理学院(MPA学院) | 郭老师(全日制) | 86735200 |
黄老师(非全日制MEM) | 86735210 |
王老师(非全日制MPA) | 88922732 |
会计学院(MPAcc学院) | 郭老师(全日制) | 87557030 |
田老师(非全日制MPAcc) | 86735185 |
金融学院 | 叶老师 | 86735861 |
工商管理学院(MBA学院) | 徐老师 | 86732653 |
周老师、金老师(非全日制MBA) | 88922789、88922888 |
信息管理与AI学院 | 杨老师 | 87557123 |
经济学院 | 陶老师 | 87557441 |
法学院 | 陈老师 | 86754658 |
外国语学院 | 王老师 | 87557425 |
数据科学学院 | 蒋老师 | 87557159 |
人文与传播学院 | 刘老师 | 8755743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黄老师 | 87557315 |
艺术学院 | 童老师 | 87557482 |
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 | 陈老师 | 86732579 |
中国金融研究院 | 凌老师 | 86735252 |
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研究院 | 吕老师 | 89877507 |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介绍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业务课参考书目